2024我縣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相關要求,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政府職能全面履行、科學民主決策程序規范、領導干部法治思維、法治意識普遍增強?,F將我縣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簡要匯報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1.建立健全學法制度機制。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首要政治任務,體現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規和紀律規矩教育等納入全年干部教育培訓內容,納入黨校學習培訓重點內容,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組成部分,定期舉辦法治建設業務培訓班、政法系統領導干部政治輪訓班等法治專題培訓班,不斷強化干部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h委理論中心組組織集中學習1次,各鎮(區、街道)累計學習30次,黨校各主題班開展學習累計5個班次。
(二)完善政府治理體系
2.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制定報批《如東縣機構改革方案》,調整縣政府辦公室、縣民政局、縣數據局等3家重點涉改政府部門職責、機構和人員編制事項,完成相關人員轉隸及“三定”方案制定工作。落實上級關于議事協調機構精簡規范相關要求,推動縣級議事協調機構由270個減為25個,精簡90.74%。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編印了《履職事項清單》,讓基層履職有據可循。調整完善鎮(街道)機構設置和管理體制,在經濟發達鎮、涉農街道、市級中心鎮等5個鎮(街道)統一設置9個機構,其余10個鎮(街道)統一設置8個機構。制定了《鎮(街道)人員統籌使用、內部崗位管理辦法》,建立了“權責到崗、崗位到員”的基層精準履責用權新模式。
3.優化政務服務水平。扎實推進政務服務改革,深化“一件事一次辦”,已辦理開辦便利店一件事178件、開辦餐飲店一件事134件,開辦藥店一件事17件。落實“告知承諾+容缺辦理”審批服務模式,制定了《如東縣進一步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持續強化“15分鐘政務服務圈”服務效能,開展“開辦企業驛站”試點工作,提升政務服務“就近辦、一次辦、馬上辦”水平;開通長三角“一網通辦”虛擬專窗,助力“長三角”區域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設置“企業登記幫代辦”服務專窗,提供44類登記業務幫辦代辦服務。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受理信息公開申請52件,均已全部辦結。
4.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發布了《如東縣2024年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方案》,對市委專項巡察反饋的20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開展政務誠信“四個一”主題實踐活動,2024年共歸集信用信息數據624余萬條,及時率超過90%;完善并運用“雙線四步”閉環修復長效機制幫助349家企業完成信用修復。進一步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服務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開展企業發明專利精準培育“滴灌計劃”和“消零”行動,全縣新增發明專利1211件,實現專利轉化和許可621件,查處商標侵權和假冒專利案件67件,辦理知識產權糾紛7件。
5.依法有效預防處置突發事件。制定強對流天氣防范應對工作機制、強對流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手冊和地震、防汛防臺、森林防火、突發地質災害、自然災害救助等應急響應一圖一表,完善響應機制和應急處置流程,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防范工作。加強施工現場、生活區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堅持做好“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全縣房地產市場總體平穩有序。
(三)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體系
6.完善工作制度,促進依法行政。進一步深化規范性文件的制發和管理,縣政府共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合法性審查100%。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對2024年1月1日前制定的現行有效的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繼續有效的文件14件、需修改的文件3件和廢止的文件1件。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工作,對12件重大行政決策、13份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了后評估工作。
(四)提升行政執法質量
7.動態調整縣級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結合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機構改革調整與工作任務實際,依托江蘇省權責清單管理系統,對37家縣級部門承擔的7000余項行政權力事項實施動態調整。嚴格落實“四級四同”要求,逐一核對規范行政權力事項的名稱、行使層級、設定依據等要素。
8.加強教育培訓。以黨建為引領,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行政執法全過程,開展了執法人員入職培訓、崗位培訓、專題培訓等系列培訓達1800人次,組織了全縣36名鎮(區、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開展專題培訓班,舉辦了第二屆“扶海青鋒·執法青兵”能力提升行動暨行政執法知識競賽活動,從理論和實戰兩方面共同推進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9.規范執法行為。建立了涉企行政執法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推動行政執法部門間實現信息互通、執法互動、爭議協調、聯合處置。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強力整治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共排查問題114項,對查找出的問題聯動整改、逐個突破。推進集成監管,在全市率先探索“綜合查一次”工作,全縣共開展“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檢查300余輪次,涉及市場主體1000多家,累計減少檢查次數1500余次。編印了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制度,開展了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檢查,持續推進鎮(街道)綜合規范化建設。
10.全面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保留了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文化市場、應急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將漁政監督大隊職能劃入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重新組建農業領域執法隊伍,不再保留質量技術監督、自然資源、勞動保障、財政、水政領域執法隊伍,行政執法職能回歸機關,執法隊伍予以撤銷。
(五)依法化解社會矛盾
11.全面強化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貫徹落實新行政復議法要求,在全市率先使用“掌上復議”受理系統,打造“辦案中心+便民聯系點”點面相融辦案網絡,廣泛吸納各類行政爭議進入行政復議渠道解決。2024年,全縣一審審結行政訴訟案件113件,敗訴率3.54%,全市第二。2024年,全縣新收行政復議案件226件,直接糾錯率11.17%,調撤率47.57%,有效推動了一批行政爭議的解決。
12.深耕“海上紅楓橋”品牌。傳承提升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縣、鎮、村三級非訴訟服務中心(站)規范化建設,鎮、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創建率達到100%。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律師調解、專業調解等各方面力量的整合,推動調解平臺由綜合型向專業性、行業性擴展,促進重點領域專業調解組織建設,目前全縣共有專業調處機構27個。升級打造“紅楓橋”調處中心、網格驛站、法治宣傳等陣地,建立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海上紅楓橋”工作室,加強風電產業鏈上企業的糾紛化解,2024年以來,共實質性化解糾紛31件、涉紛金額1200余萬元,相關做法被《法治日報》、《長江評論》等媒體報道。
(六)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13.強化程序管理,促進依法決策。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2024年我縣重大行政決策事項4項,征求公眾意見,召開專家評審論證會,對決策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評審論證。健全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縣司法局主要領導列席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司法所長列席鎮(區、街道)黨政工作會議列席率達100%,起草了南通市地方標準《鄉鎮(街道)司法所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南》,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等工作提供專業支持。
14.落實司法所長列席黨政工作會議。推動公職律師作用發揮,建立了以司法所為主體、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協助、各部門齊參與的“3+N”法治審核模式。嚴格按照行政行為定性、梳理法律法規依據、確定審查路徑、形成審查意見四個步驟完成對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審查。各司法所為鎮區審核各類協議文件595件,有效助推基層依法行政水平。
15.強化執法監督,實施精準監管。嚴格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能,開展行政執法常態化監督,建立了執法監督與12345雙向協作機制,每月對群眾反映普遍、投訴集中、投訴量大的涉行政執法類工單進行數據抓取,分析研究相關領域的行政執法問題,開展執法監督。2024年,制發工作提示函12份、執法監督意見書2份。開展“隨同式”行政執法監督,對安全生產、機動車維修經營、文化市場等領域的聯合執法檢查,現場監督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執法程序、執法規范用語等。
16.強化機制,扣緊監督反饋鏈條。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監察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人大、政協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意見,認真及時研究處理,滿意率達98%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按規定出庭應訴,出庭率達100%。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及時向法院反饋司法建議采納情況,辦復率達100%。自覺接受配合監察機關開展監督工作,及時向監察機關反饋相關建議采納情況,辦復率達100%。完善審計監督制度,2024年開展審計15件。提升財會監督管理水平,開展了地方財經紀律重點問題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情況檢查。抓好守信統計,對10家企業開展統計執法檢查,認定縣級統計信用紅名單企業4家。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
17.狠抓關鍵,推動組織領導落實。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求,對法治建設工作主動謀劃,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縣“十四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中,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全縣高質量發展考核中,作為對各單位及領導班子評先評優與選拔任用的依據,做到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h政府常務會議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推進進程,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切實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定期學習各項法律法規,提升履職能力。強化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全年學法共4次。
三、存在不足
我縣法治政府建設薄弱環節主要體現在:一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還不夠系統全面,少數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仍需進一步增強。二是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仍需進一步規范,部分鎮(區、街道)部門在落實合法性審查機制上仍需進一步規范。三是基層法治隊伍素質仍需提升,基層行政執法體制機制還不健全,執法隊伍力量薄弱、執法能力和水平參差不齊。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繼續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踐行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宣講,開展法治工作部門全戰線、全覆蓋培訓輪訓,持續提升各級黨員干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能力水平。
二是進一步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全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綜合查一次”等方法,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
三是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文書格式,統一自由裁量基準。繼續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持續加強問題排查整改。強化司法所合法性審查能力建設,持續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活動。
四是進一步推進行政爭議化解。推進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建設,加強行政復議受理窗口、行政復議服務企業聯系點建設。發揮行政爭議調處中心作用,加大調解適用比率,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拓展“海上紅楓橋”品牌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