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231838/2025-01692 | 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東政辦發〔2025〕17號 | ||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發布日期: | 2025-05-2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意見的通知 |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08〕105號)、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126號)、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5年省級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蘇農科〔2025〕5號)等文件精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全面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再上新臺階,現就做好全縣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基本國策,按照“標本兼治、堵疏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與鄉村振興戰略、農業增產增效和農民增收相結合,以技術創新為支撐,以制度創新為保障,通過秸稈多途徑、多形式的合理利用,逐步完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長效機制。
二、目標任務
堅持“一手抓禁燒禁拋禁亂堆、一手抓綜合利用”,全面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按照“以秸稈機械化還田為主,其他多種利用形式為輔”的“1+X”模式,大力實施肥料化、能源化、工業原料化、飼料化和基料化的“五化”綜合利用工程,基本形成集“收、儲、運、用”為一體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體系。全縣計劃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面積180萬畝,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推進省考以上斷面周邊村農作物秸稈離田,支持村集體開展農作物秸稈離田,支持和培育規模主體開展多形式農作物秸稈利用,鼓勵引進農作物秸稈工業原料化企業。
三、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健全以農作物秸稈利用企業和收儲點為軸心的市場化運作的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體系,按照農作物面積、區域秸稈產量,合理布局秸稈收儲利用點,最大限度實現農作物秸稈就地消化和利用,降低運輸成本。加強對農作物秸稈收儲點的指導,強化安全指導與監管,確保各農作物秸稈收儲點防火、防雨安全,避免秸稈收儲造成二次污染。農作物秸稈收儲點用地應當按照設施農用地管理,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經營性或從事加工的秸稈收儲點,應依法依規按建設用地進行管理。
(二)進一步引導秸稈利用提檔升級。督促農作物秸稈利用企業優化生產技術模式,使用節能減排工藝,提高農作物秸稈利用率。引導企業引進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的新技術新裝備,著力發展農作物秸稈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工業原料化等綜合利用技術。促進產學研相結合,引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模式提檔升級,全面提高農作物秸稈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帶動全縣農作物秸稈產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三)進一步拓寬秸稈利用途徑。根據區域需求,開展稻麥秸稈離田利用,引導規模種植大戶購置秸稈摟草機、撿拾打捆機等裝備開展秸稈離田作業。鼓勵農民進行傳統的草繩、草包、草簾等編織加工,增加農作物秸稈工業化利用量。進一步完善“農戶+村組+秸稈經紀人”的農作物秸稈利用產業鏈,培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農作物秸稈離田收儲主體。鼓勵養殖場(戶)、秸稈飼料加工企業購置農作物秸稈飼料加工設備,制作青貯、氨化、微貯、顆粒等秸稈飼料,提升全縣農作物秸稈“過腹還田”水平,鼓勵引進農作物秸稈工業原料化企業,推動農作物秸稈利用向多元循環方向發展。
四、政策扶持
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涉及農村千家萬戶,面廣量大,為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相關環節進一步發展,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激勵:
(一)鼓勵秸稈犁耕深翻和機械化還田
1.實施范圍。全縣各鎮(區、街道)夏季實施麥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犁耕深翻作業的均可申報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秋季實施稻秸稈犁耕深翻作業的均可申報犁耕深翻還田作業補助。申報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犁耕深翻還田作業補助的作業機具須裝備智能監測設備并能按要求提供作業數據、作業照片和軌跡圖。
2.補助對象。秸稈機械化還田(犁耕深翻)作業補助資金原則上直接補助給實際種植農戶,土地已流轉或者經營組織從事糧食生產的,補助給土地流轉大戶或者經營組織(另有約定除外)。
3.補助政策。夏季對麥秸稈實施機械化還田和犁耕深翻還田且達到作業標準的按照20元/畝進行補助;秋季對稻秸稈實施犁耕深翻還田且達到作業標準的按照40元/畝進行補助。
(二)鼓勵秸稈離田
1.實施對象。鼓勵村集體開展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離田,減少汛期水質污染,提升斷面水質安全。
2.補助政策。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開展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離田作業,按照50元/畝給予作業補助,離田后的秸稈由村集體負責處置,作業機具須裝備智能監測設備并能按要求提供作業數據、作業照片和軌跡圖。
(三)加大收儲點、多種形式利用主體扶持力度
1.扶持收儲點收集秸稈。對當年收購本縣農戶農作物秸稈并銷售到如皋、海安發電廠和我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主體的,銷售量達100噸及以上的秸稈收儲點,按每噸30元進行補助,銷售量由第三方審核發電廠和利用主體的收購量進行確認。
2.鼓勵秸稈利用主體多用秸稈。對我縣當年多種形式利用消耗本縣農作物秸稈的各類企業、新型經營主體,按消耗農作物秸稈量進行獎補。當年消耗秸稈量達3000噸及以上的給予獎補:達到3000噸獎補4.5萬元;3001-10000噸部分,每噸獎補20元;10001-20000噸部分,每噸獎補25元;20000噸以上的部分,每噸獎補30元。秸稈消耗量須提供合規手續,并經第三方審核確認。
3.鼓勵周邊生物能源發電企業收購并消納我縣秸稈。對如皋、海安生物能源發電企業收購并消納我縣農作物秸稈達20000噸的,給予獎補。生物能源發電企業收購達20000噸時,獎補8元/噸;達3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0元/噸,20000噸以上部分獎補20元/噸;達4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2元/噸,20001-30000噸部分獎補20元/噸,30000噸以上部分獎補25元/噸;達50000噸時,20000噸及以下部分獎補12元/噸,20001-30000噸部分獎補20元/噸,30001-50000噸部分獎補25元/噸,50001噸及以上部分獎補30元/噸。周邊生物質能源發電廠消納我縣農作物秸稈補助對象須為我縣秸稈收儲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和縣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工作機制。各鎮(區、街道)是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屬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網格化”管理,建立鎮干包村、村干包組到戶的管理網絡,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責任落實到每家每戶。要加強對集中堆放點、臨時堆放點、收儲點和利用主體的管理及收儲運用企業(個人)的安全教育,切實落實好安全責任。
(二)強化整體聯動。各鎮(區、街道)、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h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多形式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工作,做好技術指導及檢查評估、資金發放等工作;如東生態環境局負責秸稈離田區域的規劃、指導等工作;縣財政局要做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資金的預算安排與劃撥;縣發改委負責整合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與節能減排、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整體規劃;縣公安局負責農作物秸稈收儲期間交通安全管理,建立農作物秸稈收運“綠色通道”;縣消防大隊要指導和檢查農作物秸稈利用企業的消防安全;縣供電公司要落實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用電扶持政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審核與監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用地;縣稅務局要落實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減免稅政策;縣應急管理局要督促相關鎮(區、街道)做好對農作物秸稈利用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縣紀委監委要加強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監督。
(三)加大經費保障??h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推進,上級經費不足部分由縣財政負責籌集。各鎮(區、街道)要根據實際情況,出臺相應政策,加大補貼、扶持及考核力度,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并在購機、作業、用地、用電、用工、收購等環節上給予扶持。要引導和鼓勵農民自愿參與農作物秸稈離田,樹立農作物秸稈離田是農戶自身的責任,動員農戶承擔部分離田作業費用。
(四)營造濃厚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流動宣傳車、網絡、政策告知書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政策及秸稈焚燒帶來的危害,提高農民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政策、技術等信息的知曉度,增強群眾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經濟、社會、生態環境效益的認識,形成社會關注、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
(五)強化績效評估??h農業農村局牽頭聯合相關單位,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對各鎮(區、街道)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并作為資金獎補依據。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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